修正增訂彌陀事工學佛舘榮譽委員實施辦法

 
凡在彌陀事工學佛舘捐款
急難救助暨因果教育弘法基金一筆或分筆達五萬元以上(含)者,
得(可以要或可不要)申請成為本舘榮譽委員,經舘長訪談同意後,
正式成為本舘榮譽委員視同本舘蓮友。
本舘蓮友有下列條件(ㄧ)孝順(二)親人雖有能力其他家人反對(三)自己財力不足以供養父母(四)在學佛舘利益眾生不餘遺力。
符合以上蓮友得為直係親人申請為榮譽委員,
須經舘長同意後得成為本舘榮譽委員。
本舘蓮友捨報時,如在學佛舘往生得助念24小時,
如在舘外往生得助念12小時,均得普佛三次;
蓮友直係親屬往生得助念3小時並協助安排其他團體助念至8小時,
普佛二次;本舘蓮友應配合本舘辦理優惠如法喪葬事宜,
如經濟困難或無能力蓮友(含直係家屬)之喪葬由本舘急難救助基金協助辦理,
本舘蓮友俟樹葬區完成,含直係親屬得免費申請由舘安排入區,
除清明,中元,年前,由本舘助念團三次邀請家屬至園區誦經念佛外,
並在本舘念佛堂安置樹葬區總神靈牌位,每月二次念佛迴向,
救度超拔往生西方~阿彌陀佛